1、更正事项:竞争人资格要求及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时间。
2、更正内容:
(1)竞争人资格要求变更为具有能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变更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均受理(公休时间除外)。
(3)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时间变更为2017年11月2日10时 30 分。
其它内容不变。
1、更正事项:竞争人资格要求及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时间。
2、更正内容:
(1)竞争人资格要求变更为具有能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变更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均受理(公休时间除外)。
(3)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时间变更为2017年11月2日10时 30 分。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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